陇政发〔20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保障和监督依法行政、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根据《甘肃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定西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陇西县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田学荣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王 荣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委 员:杨树海 县住建局局长
李志强 县发改局局长
张国辉 县司法局局长
朱继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树林 县人社局局长
龙济洲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占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冉 鹏 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局长
石爱平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许贵祥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国栋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特邀委员:鲜艳平 县政府法律顾问、甘肃闻誉律师事务所主任
冯 源 县政府法律顾问、甘肃青木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行政复议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二)审查、议决重大、疑难、复杂及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请讨论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及职责
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局长张国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工作人员负责日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调查、听证、调解、提出意见、拟定决定等日常工作。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