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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30万吨铝用炭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的公示
 日期 : 2022-06-08  文章来源 :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2022年6月8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30万吨铝用炭材料项目

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红星村(东兴铝业陇西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红星村东兴铝业陇西分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新建炭素预焙阳极生产线1条,年产预焙阳极30万吨;新建2台4.2MW的天然气热水锅炉和2台2.5MW的天然气热媒炉,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04.71万元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管理,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产生的粉尘采用集尘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线继续回收利用,除尘后的废气经排气筒外排,外排颗粒物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新建企业的相关要求;焙烧车间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焚烧法一体化系统综合处理后通过8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相关要求;生阳极车间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经黑法吸附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3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对沥青烟的排放要求;热媒炉和热水锅炉产生的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的排放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进入沉淀池后回用;场地内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餐厨废水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工艺处理,再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调节池处理达到生产废水处理站的进水水质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非正常工况下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陇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化验室废水经过厂区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的相应水质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

3.控制噪声污染。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3类区和4a类标准的要求。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土石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分类后,可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焙烧炉大修渣外售耐火砖供应厂家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和废填充料细粉外售建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外送建材企业回用;废生块、废糊料和废熟块均进入返回料处理车间进行处理后用于生产使用;除尘器收尘灰作为原料返回各工序使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统一回收;废润滑油和废导热油采用桶装方式分区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2年6月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6622721    传真:0932-6622721

通讯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孵化中心13

邮编:74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