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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陇西县 信息索引:621122/2022-01719
产生时间:2022-04-28 备      注:  陇政办函〔2022〕27号
信息类别:  回应关切
2022年陇西县“点亮陇西堂,五一促消费”暨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日期 : 2022-04-28  文章来源 : 陇西县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营造多方积极参与、全民乐享消费的浓厚节日氛围,根据《定西市2022年五一假期节日经济活动方案》《陇西县2022年促消费活动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节日有特色、经济有增长、百姓有期待”总体思路,坚持“系统谋划、因地制宜,政府有为、市场有效,兼顾城乡、联通内外”原则,将5月确定为我县“消费促进月”,以传统旅游业态为支撑,培育“体、商、养、学、闲、情、奇”等新要素,动员支持县内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活跃消费市场,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同时,通过开展促消费活动为县域经济增长培育新热点,注入新动能,更好的服务构建发展新格局。

二、活动主题

“点亮陇西堂,五一促消费”

三、活动时间

2022年4月29日至5月31日

四、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定西市商务局、陇西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陇西县总工会、陇西县商务局、陇西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陇西桥南家居建材城有限公司

五、启动仪式

时 间:2022年4月29日下午3:00

地 点:陇西桥南家居建材城广场

主  持 :县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

议  程 : 

1.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致辞;

2.县商务局负责同志介绍全县“点亮陇西堂,五一促消费”工作情况;

3.陇西桥南家居建材城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桥南“五一”促销活动情况;

4.参会领导宣布陇西县“点亮陇西堂,五一促消费”活动启动。

六、活动内容

(一)“庆五一”职工春游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职工凝聚力、归属感,体现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团结精神,展现各单位追赶发展、追赶进位的新定西精神,按照《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依托市内、县内红色旅游资源和乡村振兴示范村等,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春游、拓展训练等活动,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总工会;活动时间:4月30日至5月4日)

(二)“庆五一”职工文体活动。“五一”节假日期间,组织全县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职工情操,增强职工体质,弘扬拼搏、奋进、健康、和谐的精神,增强职工团队精神和单位凝聚力,丰富职工体育文化生活,创造健康活泼的工作氛围和环境,使全县广大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和强健的体魄投身到工作中,更好地完成各项追赶发展任务。(责任单位:县总工会;活动时间:4月30日至5月4日)

(三)旅游康养体验活动。依托县内旅游康养资源,组织开展旅游康养体验活动。依托桦林山、古莱坞、仁寿山等旅游资源,举办特色文旅活动,吸引周边消费。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和养生保健的优势,挖掘足浴、按摩等中医药康养资源,使中医药资源与旅游资源有效结合,支持古莱坞康养一条街,陇西古莱坞欢乐水世界等中医药康养消费平台开展系列中医药康养体验活动。(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活动时间:5月1日至5月31日)

(四)夜间商圈消费活动。在县内各商业步行街、购物中心、大型商场等启动夜间经济消费,延长商业街区营业时间。组织晟大购物广场、新金龙百货、供销商场、各大超市假期期间营业时间延长1小时。在宏图商贸城、古莱坞影视城、李家龙宫小吃街开展特色文化展示、书画展览展销、文旅形象主题展示和才艺交流展演、品尝特色风味小吃,以“网红打卡”、游乐、休闲、购物、美食等为主题,持续营造夜间消费氛围,丰富夜间产品供给,优化夜间消费服务环境,推动夜间经济消费增长。(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活动时间:4月29日至5月31日)

(五)餐饮住宿特色消费活动。组织我县限上餐饮住宿企业推出特色品牌菜品、特色小吃等,结合我县中药材资源,鼓励餐饮企业研发药膳菜品,打造药膳宴,吸引周边消费。同时开展限时让利、降价销售等活动,活动期间允许餐饮住宿企业周边街道一侧临时停车或分时段停车,推动周边小区闲置车位对外开放使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活动时间:4月29日至5月31日)

(六)“五一”家居建材促销活动。“五一”期间,桥南家居建材城依托节日消费热潮,线上线下联动,大力开展家居建材促销活动。活动期间开展购物返10%现金、报销路费、5.1折特价商品等系列活动,活动现场设置冷餐区,顾客购物后可体验甜品、饮料、水果等服务。同时,通过直播平台直播特卖会,直播期间众多国内外一线知名品牌享受抄底优惠价,众多直播惊喜豪礼大放送线上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活动时间:5月1日至5月5日)

(七)“五一”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免费开放李家龙宫、陇西县博物馆、莫建成艺术馆等,积极引导陇西云阳板、秧歌铙子、皮影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演出展览竞技,形成规模、品牌和宣传效应。依托现有已挂牌的“海兴银楼”、靛坪大曲等非遗传习所,通过现场展示或数字动画等形式,建立融观赏性和技艺性为一体的展示平台,让游客身临其境体会传统技艺的魅力和风采。

(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活动时间:4月29日至5月10日)

(八)“五一车展”汽车促销活动。组织我县汽车销售企业举办展示展销活动,组织规格档次齐全的品牌参展。支持泰华国际汽车城在“五一”期间,举办春季车展,展示展销品牌齐全的各类家用汽车、新能源汽车等。组织二手车市场开展购买二手车抽奖送洗车券、购车送加油卡等活动,与演艺、娱乐等行业跨界互动,与油品、金融、保险等关联单位开展联合促销,带动汽车消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活动时间:5月1日至5月31日)

(九)“电商促进月”活动。开展“电商促进月”网络促销活动,组织全县各类电商企业联合今日头条、抖音视频等网络平台,采取网红代言、网上直播、网络众筹等形式,带动陇西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积极动员县内网店开设符合山东省消费特点的陇西县农特产品专区,向山东人民宣传推广陇西农特产品,拉近产销距离,助推消费扶贫。(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活动时间:5月1日至5月31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陇西县“点亮陇西堂,五一促消费”暨消费促进月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活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从坚定实施扩大内需、全面促进消费转型升级的战略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载体,吸引外来消费,全程指导和跟进活动开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政府补贴资金,统筹用好省市县区政府补贴政策,切实发挥好政府补贴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支持县内限上零售企业、餐饮企业、住宿企业在五一小长假期间开展大力度促销活动并在全县范围内发放电子消费券,对2022年内发放电子消费券达到一定规模的限上企业进行以奖代补。

(三)形成工作合力。县商务部门要强化与各部门的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举办活动,争取资金支持。同时,要调动各类企业积极性,带动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参与活动,汇集优质资源,推出促销优惠,形成消费促进工作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重视舆论宣传,积极对接直播、短视频、互动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企业平台,鼓励企业进行短视频创意拍摄,提供丰富信息服务,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称心的消费氛围,形成全面促进消费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加强疫情防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疫情防控预案,从严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牢牢守住疫情防控红线和安全生产底线,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

 

     

 

附件

 

陇西县“点亮陇西堂,五一促消费”暨消费

促进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邓琳娜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  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小飞    县商务局局长

成  员:马国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  华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郭永强    团县委书记

龙济洲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许贵祥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国栋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左廷武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石爱平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何  强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治邦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米云涛    县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米云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筹备、衔接、组织、协调、沟通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定相关活动工作总体方案,督促商贸流通企业积极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加大优惠力度,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做好活动协调和产品销售数据统计及汇总信息相关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起草有关领导在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材料,确定开幕式活动流程。

县总工会:负责职工春游活动、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消费活动的组织实施。

团县委:负责团委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县委宣传部和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活动期间应急保障工作,协调消防部门

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准备;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和应急突发事件(含消防安全)的处置。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负责组织实施文体旅游康养消费活动,协调旅游景区、文化企业积极参加活动,开展文旅宣传推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负责促消费活动经营秩序及食品安全监管,制止违法销售不合格食品和现场制作不卫生食品的行为,防止食品污染及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活动期间防疫防控工作督导,指导承办企业制定相关疫情防控预案方案。

县公安局:负责活动期间现场安保和交通疏导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活动期间环境整治和环卫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