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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日期 : 2022-11-15  文章来源 :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