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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2022年第23号)
 日期 : 2022-10-06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2022年10月5日,陇西县在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经风险研判,现就我县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向广大群众提醒如下:

一、10月2日至4日,乘坐甘J09108D次客车往返于陇西和漳县的所有乘客;

二、10月3日,凌晨1时至3时在文峰镇开发区附近领头羊烤肉店同时段就餐人员;

三、10月3日,13时50分至14时40分在文峰镇步行街段记关东煮铁板鱿鱼同时段就餐人员;

四、10月3日,14时40分至15时30分、10月4日13时50分至15时在文峰镇步行街宁香园大肉面同时段就餐人员;

五、10月3日,15时20分至15时50分在文峰镇交通社区人民东路蔬菜瓜果店同时段购买水果人员;

六、10月4日,13时30分至15时在文峰镇步行街天盛大肉面店内同时段就餐人员;

七、10月4日,18时至19时在文峰镇步行街义乌小商品超市同时段购物人员;

八、10月4日,20时至21时30分文峰镇步行街三和园麻辣烫同时段就餐人员;

九、10月5日,8时20分至8时40分从陇西火车站到巩昌镇南门乘坐4路公交车的所有乘客,10时25分至11时05分从巩昌镇南门到碧岩镇龙川村魏下社路口7路公交车的所有乘客。

请以上时段在相关场所有活动轨迹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