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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自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 : 2022-10-22  文章来源 : 陇西县人民政府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陇政发〔2022〕154号


市政府:

接到《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审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后,县上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审计反馈发现的8类38项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配合单位、实施单位及整改时限,细化落实整改措施,逐级靠实整改责任,扎实开展了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审计署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自查整改的要求,把审计发现问题自查整改和各级考核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整改、同推进,确保反馈问题如期全面自查整改到位。

(一)全面落实自查整改责任。国家审计署发现问题反馈后,督促相关责任领导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涉及各自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及时召开会议,主动认领、认真研究、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强化整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研究制定自查整改措施。县上及时对审计反馈问题全面认领、认真梳理、分类交办,将具体问题点对点交办到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紧扣时间节点,举一反三开展排摸核查,列出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三)扎实推进自查整改落实。按照“县上抓落实、乡村抓具体”的要求,县委、县政府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抓主抓重、挂帅作战,县级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跟踪督办,专责工作组牵头协调、统筹调度,行业部门主办主责、包抓督导,各乡镇具体落实、全面推进,确保按时限要求和标准高质量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二、自查整改情况

问题1:项目库建设及规划方面

(1)关于“未建立特色产业项目库”的问题。制定印发了《陇西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方案》(陇农领办发〔2021〕15号)、《陇西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要点》(陇农发〔2022〕63号)等方案文件,明确了2022年中药材、马铃薯、菌菜、牛、羊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方向、目标及任务,不存在“未建立特色产业项目库”的问题。

(2)关于“项目未从项目库中提取”的问题。今年使用各类帮扶资金安排的项目53个,全部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提取,不存在“项目未从项目库中提取”的问题。

(3)关于“项目库动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县严格按照项目库建设要求,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严格审查,按照项目进展、项目效果等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相关项目内容,准确采集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竣工后效果和跟踪情况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同时,根据群众需求、衔接任务进度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今年动态调整项目43项,做到有进有出,不存在“项目库动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4)关于“项目库储备不足或超规模建设”的问题。我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总体规模为8.04亿元,当年实际投入各类资金为4.5亿元,项目库总体规模是当年实际投入资金的1.78倍,符合1.5—2倍的占比要求,不存在“项目库储备不足或超规模建设”的问题。

(5)关于“项目库储备质量不高、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的问题。我县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资金跟着责任走”的原则,从编制规划入手,建立和完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整合各类项目规划。在项目确定前,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短板弱项,听取群众意见,确定工作目标,筛选重点项目,研究扶持措施,形成规划草案。在形成规划草案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行业部门及专家意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审,按程序审查报批备案。列入项目库的项目,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进度计划(建设起止年限细化到年月)、建设规模、补助标准、投资估算、项目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项目主管(责任)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等项目要素齐备;入库项目在按项目类别(产业培育、就业保障、住房安全保障等)进行分类的前提下,以乡镇为单位单列,项目建设内容细化到村,到户到人项目明确所扶持脱贫户数、人口数。由于前期工作扎实充分,使项目库规范完善,更加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存在“项目库储备质量不高、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6)关于“规划建设不规范,未编制特色产业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与土地规划不衔接、未开展规划总结评估”的问题。我县编制乡村振兴战略中包含《陇西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方案》,明确了2022年中药材、马铃薯、菌菜、牛、羊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在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中全县142个发展类村庄全部编制规划,不存在“规划建设不规范,未编制特色产业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与土地规划不衔接、未开展规划总结评估”的问题。

问题2:资金项目管理方面。

(1)关于“财政衔接资金计划未按时下达”的问题。我县严格按照收到下达资金指标35日内进行分解安排的要求,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计划文件分别为2022年第一批1月7日,第二批2022年5月27日,均小于35个工作日,不存在“财政衔接资金计划未按时下达”的问题。

(2)关于“衔接资金产业比例未达要求”的问题。今年,我县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共28950万元,安排产业项目共17048.5万元,产业占比58.8%,达到中央和省级产业占比55%的要求,不存在“衔接资金产业比例未达要求”的问题。

(3)关于“部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未组织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的问题。县上严格按照省市关于项目建设要求,将当年8项建设项目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工作来抓,定期调度项目主管单位,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和资金拨付较低的有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督促按照要求时限加快建设和资金拨付,确保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和资金拨付,不存在“部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未组织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的问题。

(4)关于“部分项目资金投向不精准、使用不规范。超标准安排资金、违规发放奖补资金、违规收取农户风险保证金,合作社、龙头企业重复享受产业奖补资金”的问题。我县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陇西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帮扶资金奖补推动产业发展及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靠实部门责任、严把资金投向、加强项目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保障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规范。资金重点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重点用于示范村产业培育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兼顾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对企业(合作社)项目,按照先建设后奖补的原则,由企业(合作社)申请,乡镇初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审批,经县级验收达标后按程序兑现奖补资金,并对享受过产业项目企业(合作社)进行审查,5年内不得撤资,今年共发放各类奖补资金819.02万元,不存在“部分项目资金投向不精准、使用不规范,超标准安排资金、违规发放奖补资金、违规收取农户风险保证金,合作社、龙头企业重复享受产业奖补资金”的问题。

(5)关于“结余资金未统筹安排使用”的问题。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印发了《陇西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陇政办发〔2022〕112号),由财政部门及时清理盘活各类结余结转资金,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形成支出的结转资金,除另有政策规定外,一律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不存在“结余资金未统筹安排使用”的问题。

(6)关于“资金绩效监控未全覆盖”的问题。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19〕8号)等文件要求,财政部门切实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全面统计扶贫项目资金,将所有用于扶贫项目(乡村振兴)的资金纳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现为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绩效管理范围,具体包括中央层面42项转移支付、省级层面25项转移支付、市县级预算安排的衔接项目资金,以及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扶贫协作资金等资金,不存在“资金绩效监控未全覆盖”的问题。

(7)关于“财务制度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健全、村级经济组织未建账”的问题。组织县农经站联合县纪委监委开展为期三年的村级“三资”提升规范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同时,每年开展为期1个月的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专项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在全面核查规范建账的基础上,启动运行了陇西县新“三资”管理平台,对新旧“三资”系统数据进行了全部迁移,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陇西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顺利通过了省市县三级验收,挂牌成立了216家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开设了银行账户。结合近两年产业项目实施,部分股份经济合作社已正常运转,为全县探索政经分离打下坚实基础,不存在“财务制度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健全、村级经济组织未建账”的问题。

问题3:产业扶持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部分产业项目前期规划不到位”的问题。今年,我县林果产业紧紧围绕全县产业规划布局来实施,林果产业项目全部在林业用地实施,不存在项目用地不规范的情况。目前,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到位,不存在“部分产业项目前期规划不到位”的问题。

(2)关于“产业项目规划不精准,调整比例较大”的问题。我县产业项目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重点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计划行动及中药材、马铃薯、菌菜、牛、羊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2年主要实施到户产业培育、示范基地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草牧一体化、种业科技化、农业机械化发展、高标准农田配套、示范园区(基地)产业路、人居环境改善等9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正在进行县级验收。不存在“产业项目规划不精准,调整比例较大”的问题。

(3)关于“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帮扶项目后续培育不足”的问题。我县要求各乡镇对本乡镇“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回头看”,重点从产业就业、基础设施配套、社区治理、社会融入、防返贫监测、服务保障六个方面进行排查,查漏补缺。经排查,“十三五”期间,县上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后续产业扶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3191万元),对有需求的搬迁户进行了全覆盖后续产业扶持,其中发展种植1295户,养殖1964户,政策兜底保障户531户。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确有产业发展需求的农户,由县农业农村局纳入产业规划,逐步实施,确保后续产业帮扶做到全覆盖,不存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帮扶项目后续培育不足”的问题。

(4)关于“产业项目联农带农作用持续性不足或利益联结方式单一”的问题。2019年以来陇西县结合全县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入股配股到与贫困户发展产业密切关联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运作模式,大力推进“六个十产业”扶贫基地建设,带动贫困户增收。2013至2020年共投入财政资金7375万元,资金入股到种养基地、合作社,带动农户12917户43406人,通过流转土地、务工和股份分红等方式获取收益。下一步,将按照《陇西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收益分配实施方案》,统筹指导和监督做好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入股资金后续管理和属地管理,加强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入股资金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使到户产业扶持入股资金更好地发挥效益,不存在“产业项目联农带农作用持续性不足或利益联结方式单一”的问题。

(5)关于“普遍存在承接入股经营主体经营不善、拖欠入股分红资金、到期未续签入股(分红)协议,群众利益无保障,还存在股权未及时变更”的问题。2013至2020年县上共投入财政资金7375万元,资金入股到种养基地、合作社,带动农户12917户43406人,通过流转土地、务工和股份分红等方式获取收益。同时,制定印发了《陇西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股权管理办法》(陇政办发〔2016〕54号)、《陇西县集体资产股权社内变动(继承、转让)登记备案表》(陇农经发〔2017〕46号)、《陇西县财政扶持发展项目资金股份量化操作管理暂行办法》(陇政办发〔2019〕7号)、《陇西县农村集体资产登记颁证管理办法》(陇政办发〔2020〕93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了入股协议签订、分红以及股权的变更等要求,充分保障了群众利益,不存在“普遍存在承接入股经营主体经营不善、拖欠入股分红资金、到期未续签入股(分红)协议,群众利益无保障,还存在股权未及时变更”的问题。

(6)关于“农业保险资金管理不规范。特色产业未参加农业产业保险、重复参加农业保险、农业保险覆盖率低、农业保险理赔款未发放到位、特色保险保费占比逐年下降”的问题。2022年陇西县积极拓宽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升农户防范风险和应对市场的能力,发挥农业保险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作用。全县农业保险承保完成出单总保费2668.3301万元,占任务2244.1979万元的118.9%。已超额完成小麦、马铃薯、玉米、油菜、苹果、党参、黄芪、露地蔬菜、设施蔬菜、柴胡、黄芩、款冬花、胡麻、奶牛、肉羊等15个承保险种,完成率分别是215.83%、100.73%、106.73%、147.41%、143.02%、111.51%、192.51%、105.85%、114%、124.02%、313.02%、101.96%、156.57%、133.5%、113.26%,实现农业保险全覆盖。中药材、马铃薯、蔬菜、肉牛、肉羊等优势特色产业参保率逐年增长,2022年分别完成10.47万亩、11.58万亩、0.12万亩、1.3万头、2.6万只,比2020年分别增长53.97%、2.12%、71.43%、26.21%、29.35%,比2021年分别增长42.06%、3.3%、33.33%、0.78%、0.39%。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建立快捷高效的理赔机制,开辟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向受灾农户已发放理赔资金280.83万元,不存在“农业保险资金管理不规范。特色产业未参加农业产业保险、重复参加农业保险、农业保险覆盖率低、农业保险理赔款未发放到位、特色保险保费占比逐年下降”的问题。

问题4:防返贫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未按要求对纳入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群众采取帮扶措施”的问题。为落实好各级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要求,制定印发《陇西县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水务、教育、卫健、医保、住建、发改、民政、农业农村、人社、残联、公安等监测预警重点部门,强化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每月5日前及时将各类预警信息反馈乡村核实,同时反馈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县乡村振兴局定期向民政局、教育局、医保局、县残联等相关行业部门推送监测系统信息数据,形成常态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乡村实行“网格化”动态监测排摸核查体系,对重点人群实行“六必访”“六必查”,采取“一月一走访、一月一入户”的排查方式,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及时排查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点、风险因素、风险群体,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全覆盖,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应纳尽纳,不存在“未按要求对纳入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群众采取帮扶措施”的问题。

(2)关于“对防返贫监测群众采取的帮扶措施与返贫致贫原因不符”的问题。对确定的监测对象,由村组干部、驻村干部与农户一起,对家庭及其成员基本情况、主要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家庭大额支出情况、“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现状以及返贫致贫风险进行分析,共同商议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对新识别或新标注风险的,根据返贫致贫风险,10天内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根据风险类别、监测对象具体情况和发展需求,由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帮扶台账、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教育帮扶、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安全饮水保障、综合保障、扶志扶智、社会帮扶、消费帮扶等各类帮扶项目和资金,实行分类帮扶,确保从纳入国家系统之日起30天内至少落实一项以上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现有的3128户监测对象逐户制定完善“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建立到户到人预警台账,定期评估帮扶效果,全面动态跟踪,实现精准化管理,确保帮扶措施的针对性,不存在“对防返贫监测群众采取的帮扶措施与返贫致贫原因不符”的问题。

问题5:“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方面。

(1)关于“未按规定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的问题。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家庭困难学生政策享受全覆盖。每学期开学初,县教育局积极衔接乡村振兴、民政及残联等部门及时更新完善审核数据库,实时信息数据共享,进行批量审核比对,结合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子系统反馈信息进行逐人核查核实,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享受不漏一户一人。2022年春季学期,各县直学校、学区经各部门审核学生电子信息数据达8万多条,其中审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819人,落实资助资金2212.589万元,不存在“未按规定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的问题。

(2)关于“未按要求做好参保动员工作,群众基本医疗保险‘断保’”的问题。充分发挥村医、医保专干等人群作用,采取集中宣传、入户宣讲、电话告知、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户外显示屏等方式开展缴费宣传工作,印制简便易懂的折页、海报等宣传资料,将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行客户端等缴费流程以图文形式传递给群众。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群众参保缴费。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参保率,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缴费人群,各乡镇、村(社区)安排专人上门收缴,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目前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已全部参保,并落实了医疗参保资助政策,不存在“未按要求做好参保动员工作,群众基本医疗保险‘断保’”的问题。

问题6:就业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公益性岗位被‘吃空饷’、‘顶岗’或一人多岗”的问题。我县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管理。县再就业服务中心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督查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日常管理、岗位需求、个人身份和上岗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考核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业务培训,确保在现有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后续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上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不存在“公益性岗位被‘吃空饷’、‘顶岗’或一人多岗”的问题。

(2)关于“就业培训项目存在‘凑人数’”的问题。强化系统治理,防范化解风险。县再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反馈问题,深入分析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检视问题成因,着力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整章建制,不存在“就业培训项目存在‘凑人数’”的问题。

(3)关于“应获得未获得就业、创业补贴等方面”的问题。各乡镇及时摸排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和脱贫劳动力交通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劳务奖补、创业补贴宣传力度,让外出务工人员和创业人员了解政策积极申报。乡镇加大收集力度,明确上报资料要求,准确高效的让务工人员和创业人员提供符合条件的资料。在保障资金使用合规安全的前提下,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和证明材料,开展网上办等快捷办理方式,畅通政策兑现渠道,不存在“应获得未获得就业、创业补贴等方面”的问题。

(4)关于“劳务输转奖补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奖补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劳务工作组织体系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劳务工作微信群等线上数字平台和县、乡、村三级干部以及劳务中介机构等线下平台协同发力的方式,大力宣传劳务奖补政策,全面提高劳务奖补政策的知晓率,调动更多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核查劳务奖补底数,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对接,通过系统提取、电话抽查、入户核查的方式,全面核查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东西部劳务协作奖补兑现落实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交通补贴的贫困劳动力继续纳入奖补范围,确保应享尽享、应补尽补,不存在“劳务输转奖补政策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问题7:金融、消费帮扶、土地、以工代赈等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金融支持政策未有效落实,未制定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处置预案、小额信贷贴息结余未及时处置,提前预付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多拨付精准扶贫信贷贴息资金,违规发放脱贫助力贷(小额信贷)、违规代偿专项债券利息”的问题。我县在2019年5月制定印发了《陇西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处置预案。2022年在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740万元,每季度按照银行的清算数拨付小额信贷贴息,截至目前,第一二季度共申请拨付贴息资金816.62万元,第三季度贴息资金正在清算中待支付,不存在“金融支持政策未有效落实,未制定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处置预案、小额信贷贴息结余未及时处置,提前预付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多拨付精准扶贫信贷贴息资金,违规发放脱贫助力贷(小额信贷)、违规代偿专项债券利息”的问题。

(2)关于“消费帮扶政策未落实,奖补政策执行效果不佳,未建立农副产品滞销监测预警机制,消费帮扶农产品及农副产品金额比例较低,消费扶贫采购任务未完成”的问题。为有效推进东西部消费协作工作,依托东西协作农特产品展馆,在提升采购服务和订单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加强县内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合作社、购销大户与青岛市农产品交易市场、购销企业、商超卖场对接合作,优化产品供给,探索建立帮扶采购和自愿消费长效机制,利用节会展会等平台,建立对口消费帮扶专区,为我县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展示展销商品提供便利。积极对接阿里巴巴、京东等各类电商平台和县内电商销售企业,对中药材等农产品进行加工销售,不存在“消费帮扶政策未落实,奖补政策执行效果不佳,未建立农副产品滞销监测预警机制,消费帮扶农产品及农副产品金额比例较低,消费扶贫采购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3)关于“土地政策未落实,用地矛盾未解决,设施农业用地未备案”的问题。我县先后印发了《陇西县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实施方案》、《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陇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变更)办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通知》、《陇西县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监管和风险防治办法》等政策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等。全县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44.91万亩,2022年新增18.8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23.14%。在农业设施用地备案上,印发了《陇西县农业设施产权登记颁证管理办法》(陇政办发〔2017〕88号),成立了陇西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设2个窗口积极办理农业设施用地备案工作,不存在“土地政策未落实,用地矛盾未解决,设施农业用地未备案”的问题。

(4)关于“土地出让收益未安排农业农村支出”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要求,强化资金统筹使用,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对农业农村投入切实增加。争取将土地出让收益按不低于32%的比例计提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强化资金监管,不存在“土地出让收益未安排农业农村支出”的问题。

(5)关于“以工代赈政策未落实,以工代赈项目未按规定带动贫困群众就近就业,聘用劳动力数量或发放劳务报酬比例不达要求”的问题。我县在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前期编制、工程建设、管理以及竣工验收,以工代赈均落实到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衔接项目所属地乡镇及村委会,认真组织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群众和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等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同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足额向参与务工的劳动力发放劳务报酬,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作为重要验收内容,不存在“以工代赈政策未落实,以工代赈项目未按规定带动贫困群众就近就业,聘用劳动力数量或发放劳务报酬比例不达要求”的问题。

问题8: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方面。

(1)关于“光伏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确权不准确、补贴不到位、收益未分配”的问题。我县按照省市指导意见修订优化了《陇西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据实提取管理运维费、下网电费、增值税后,由村集体讨论制定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贫困户通过公益性岗位获取收益后,其他资金用于奖励补助扶贫、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发展村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不存在“光伏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确权不准确、补贴不到位、收益未分配”的问题。

(2)关于“部分帮扶项目资产未登记入账、未确权、未办理移交手续”的问题。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了《陇西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陇西县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实施方案》、《陇西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收益分配实施方案》,明确了资产登记管理、确权移交、后续管理和处置程序等,靠实了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的监管职责。对2021年以来的各类帮扶资金形成的资产,参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现有资产管理制度框架进行管理,不存在“部分帮扶项目资产未登记入账、未确权、未办理移交手续”的问题。

(3)关于“扶贫资产台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县严格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3种资产类型,建立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台账、核实核准行业部门分类台账和乡(镇)村明细台账,做到分类分细,并根据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中形成的确权程序资料、移交手续等相关资料建立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资料台账,每笔资产出处可查,账务清楚,不存在“扶贫资产台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关于“项目建成后资产闲置造成浪费,扶贫车间闲置、易地搬迁房屋闲置、保鲜库闲置、日光温室闲置、农用物资闲置”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部门按照行业部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资产跟踪监管和风险预警机制,指导权属主体完善管理方案,确保有人管、管得好。具体对确权给乡村的公益性资产,按照农村集体资产“三资”管理和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健全相关行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对确权给县直行业部门但位于乡村的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乡村卫生院(卫生所)等公益性资产,分别由教育、卫健等行业部门按照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实施常态化管理,乡镇和所在村配合,不存在“项目建成后资产闲置造成浪费,扶贫车间闲置、易地搬迁房屋闲置、保鲜库闲置、日光温室闲置、农用物资闲置”的问题。

(5)关于“经营性资产未按协议及时收回租金”的问题。结合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对村集体所有的关闭企业、闲置房屋和校舍、机械设备、水利水电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设备、集体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等经营性资产,进行清理和核查,有价值可利用的经营性资产通过发包、租赁、入股、联营合作等方式加以开发利用,每年做一次清产核资,对经营性资产使用情况详实了解,做到及时收取租金,合同到期的及时续签合同,不存在“经营性资产未按协议及时收回租金”的问题。

(6)关于“扶贫项目后续资产管理未定期报告情况”的问题。我县严格按照省上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报告制度要求,要求资产管理部门和乡镇定期报告登记、确权、移交、后续监管等情况,不存在“扶贫项目后续资产管理未定期报告情况”的问题。

三、下段工作打算

下段工作中,我县将持续聚焦聚力,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高质高效推动问题排查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一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审计反馈问题自查整改紧抓不放,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标对表查短板补漏洞,在全面系统排查、举一反三整改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以实实在在的自查整改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质提效。二是坚持统筹兼顾、一体推进,把审计发现问题自查整改和各级考核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一体整改、一体落实,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三是坚持立足长远、健全机制,通过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自查整改,进一步梳理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问题发生。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陇政发2022   154号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自查整改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