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办发〔202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陇西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陇西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公开理念,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48号)和定西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定政办发〔2021〕54号)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群众关切,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公开发布解读服务,着力提升信息发布的“含金量”,提高政策举措的“到达率”,提升舆情回应的“精准度”,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确保政务公开为疫情防控提供重要支撑,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保障,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在“陇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开设“规划纲要”栏目,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历史规划(计划)系统梳理,并逐步在信息公开平台专栏下集中公开。(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牵头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驻陇有关单位)
2.公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制定办理流程、明确适用对象。(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驻陇有关单位)
3.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同时加强解读回应。(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驻陇有关单位)
4.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切实提高事项承接能力。按照《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结合我县实际,逐步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焦点,推进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简化办事流程、公布办事指南。(牵头单位: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5.持续推进减事项、减层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五减”工作,提高“一网通办”及“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事项比例,梳理“秒批秒办”事项清单并分批次及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6.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重点聚焦项目审批、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编制“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牵头单位: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7.对照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指标体系,创新行政和服务管理方式,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的整体服务、服务供给、创新服务、精准服务、协同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可办”到“网上好办”转变,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向“全程网办”转变,紧盯在线服务成效度、在线办理成熟度、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和办事指南准确度,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牵头单位:政管办、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三)推进重大民生信息公开
1.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生态环境、饮用水安全、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公共文化、住房保障、为民办实事等民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乡村振兴局、人社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住建局、水务局、开发委,生态环境局)
2.2021年底前,完成2010年至2020年所有征地信息补录工作,对新制作的征地信息要及时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1.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工作。(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2.推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3.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惠实体经济等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实现与村(居委会)政务公开融合。(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驻陇有关单位)
(五)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精准防控、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健康科普等方面发布权威信息,依法做到公开、透明,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和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制定或修订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各主管部门参照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的信息公开规定,指导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健全完善并落实好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建立专门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依法及时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牵头单位: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工信局、金融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润通公司、农村供水管理所、供电公司、宏宇公司、运输公司)
二、提高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实效
(七)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20年陇西县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新动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2.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发布外,还应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并在文件出台后,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等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八)提升政策解读实效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落实公文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要求,紧紧围绕十大生态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工业产业攻坚大突破年等重点工作,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内涵等方面的实质性政策解读,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解读信息,并做好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2.用好新闻发布解读机制,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大政策解读材料转发转载力度,不断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和政策到达率及知晓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析、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简明问答、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让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做好领导信箱、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结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三、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十)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
1.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议等重要决策信息。(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2.完善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认定参照标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要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3.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单位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4.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将本部门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十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持续推动全县各级政府网站健康平稳运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政策文件发布格式、检索、下载功能,推进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网站栏目内容更新,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2.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切实解决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问题。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和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监测分析和协同宣传平台,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保障机制,提高安全防护能力。积极做好重大政策解读、重要会议和最新惠民政策宣传,利用政务新媒体实现统一发声、集中发声、有效发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十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办理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十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参照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衔接上级司法部门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责任单位:司法局)
(十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发布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规范编制年报6项内容,做到格式体例合规、内容全面详实、数据真实准确。梳理制定年报编写质量考核指标。同时,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
(十五)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的指导,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公开内容和方式,增强操作性、实效性,并系统梳理具体公开内容,2021年10月底前,做好标准目录相关内容的完善工作。(牵头单位: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发改局、教育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十六)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听证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了解行政决策执行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十七)开设政务公开专区
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驻陇有关单位)
五、强化网络安全责任
(十八)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开展检测评估和安全建设,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六、严格政务公开培训考核监督工作
(十九)加强工作指导。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组织协调,对各单位和各乡镇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县政府分管领导及乡镇、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专题研究1次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十)狠抓工作落实。对本要点中提出的涉及本单位、本乡镇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二十一)强化监督评价。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主导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