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全县土地撂荒日益严重,弃耕废垦情况普遍发生,造成全县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土地利用率显著下降,严重制约了全县农业经济生产健康发展,成为制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依法依规整治农村耕地撂荒问题,促进农业兴旺、农民富裕、农村发展,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把恢复撂荒耕地生产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解决农村土地管理中出现的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为促进农业兴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全县耕地撂荒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11月底,全县6.2万亩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是通过动员复垦复种整治一批。各乡镇要通过乡村干部入户走访、召开会议、悬挂横幅、散发资料和微信、电视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通过动员复垦复种整治一批。
二是通过土地流转整治一批。各乡镇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通过土地流转整治一批。
三是通过土地托管整治一批。各乡镇要根据撂荒耕地摸底调查情况,加快培育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土地托管整治一批。
四是通过改善生产条件整治一批。各乡镇要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内地块窄小、不便耕种的撂荒地,按照“小块田变大块田”的模式,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积极争取资金,修建田间道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机械耕种能力。
五是通过发展产业整治一批。各乡镇要对粮食功能区外的林耕交接地带和土地贫瘠不适宜发展农业生产的撂荒耕地,结合当地优势、土地资源等特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根据立地条件,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特则特”的原则,支持发展苹果、花椒、核桃等林果产业和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切实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合理布局,协调发展,通过拓宽农民增收新渠道整治一批。
六是通过探索耕地承包权退出机制整治一批。各乡镇要在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土地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确权登记成果有效应用。对长期无力耕种、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农户个人意愿和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对死亡五保户的耕地,由村集体直接收回并重新发包整治一批。
四、工作步骤
全县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从2021年3月下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各乡镇要立即行动,开展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工作。(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全面排查、落实耕种责任,确保复耕复种到位。(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长效制度和办法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水务、交通等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整治农村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制定具体方案与工作计划,建立乡镇牵头、部门协同、村级主体、农户参与的责任机制,确保撂荒耕地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分类指导。各乡镇要对川区的撂荒地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山区的撂荒地,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季节性撂荒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农村耕地撂荒复耕复垦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将把各乡镇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考核指标,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耕地撂荒问题明查暗访,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的乡镇,进行约谈和通报,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原文链接:http://www.cnlongxi.gov.cn/art/2021/4/5/art_10960_1410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