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任字〔202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经2021年10月18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占军同志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许俊忠同志任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
庞炳峰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米云涛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任忠雄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杨小明同志任县市政管理所所长,免去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张立刚同志任县科技局副局长,免去陇西开发委统计局局长职务;
王彦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中医药产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霍公理同志任县中医药产业发展局副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韩亚斌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刘建国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列贾文国之前),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世宏同志任县中医医院院长,免去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李 政同志任县第一人民医院七级职员,免去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赵发仁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汪海晏同志任县审计信息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县审计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建民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君仁同志任县体育运动中心七级职员,免去县仁寿山森林公园主任职务。
免去:
张陇平同志县IFAD农村综合发展项目办公室主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职务;
李向平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郑治国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丁建新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田永昌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怀智同志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刘宗寿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志强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世义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志明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宋世贤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韩凤舞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得泉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何建忠同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职务;
汪贵明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耀杰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陈 庚同志巩昌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陈 冲同志文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张建新同志县社会保险稽核大队队长职务;
王守义同志县苗圃主任职务;
张 鹏同志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景德贵同志县房地产管理所所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谢松涛同志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明霞同志县国资局副局长职务;
张娟琴同志德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刘 彬同志权家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付卫杰同志渭阳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杨小英同志碧岩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