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 信息公开 > 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环保督察 
陇西县人民政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 : 2021-01-08  文章来源 :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陇西县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编号:第三项 关于“甘肃省一些地方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认识不到位,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2.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刻认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的政策措施。

3.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4.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5.整改情况: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二是县发改局编制完成陇西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35),并成立了陇西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保护合力;三是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认真安排部署河流(陇西段)综合治理现场核查及潮源工作,全面收集整理辖区河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历史变化和现状,编制完成《重点水生态流域规划》《陇西县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四是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甘农田发〔2019〕12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19〕72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0〕5号)文件,2020年省上下达我县高效节水灌溉0.5万亩,分别位于通安驿镇古城村、马头川村分别实施高效节水灌溉2215亩和945亩,云田镇北站村、上大道村分别实施高效节水灌溉820亩和1020亩。按照《定西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切实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五是县自然资源局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三北防护林五期、退化林分修复项目、森林抚育项目、造林补贴项目,同时,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义务植树168万株,人工造林5万亩;六是严格落实“河长制”,积极衔接落实护河员公益性岗位100名,配合河长开展河道管护工作,同时,衔接编办落实了河长办机构及人员编制,为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机构支撑;督促各级河长使用巡河APP开展巡河7812次,更新、维护河长公示牌168块,其中新设县级河长公示牌15块。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渭河及14条支流围垦河道清理整治方案》,与各乡镇签订《全域无垃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域环境责任书》,加大对河道、溪流、桥涵等水域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力度。按照《定西市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甘肃省检察院甘肃省水利厅持续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省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全年累计清理整治“四乱”问题34起,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停产整改通知书3份,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清理河道垃圾1560余方、平整大小砂坑24处、疏浚河沟道23.9公里,督促4级河长开展巡河7812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整改安全、扬尘等环保问题20余起,排查违法违规涉河建设项目14处、受理河道违规采砂举报4起、奖励举报1起,有效地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

6.整改结论: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向陇西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2日,共5天。

受理部门:陇西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6658146

联系地址: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孵化中心13楼

 

 

陇西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