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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9日拟批复公示
 日期 : 2020-09-29  文章来源 :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2020年9月29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真空玻璃及双层双框门窗全自动生产线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中盛铝厂南侧甘肃世洲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陇西县巩昌镇中盛铝厂南侧,占地面积25139.24m2,新建玻璃生产车间和加工车间各1座,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各类双层双框门窗30万m2、各类中空玻璃(钢化)40万m2、真空玻璃10万m2、各类Low-e玻璃16万m2,配套建设成品区和原料区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15万元。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管理,施工期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中空玻璃密封过程产生的废气先经集气罩收集,再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泼洒抑尘。运营期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拉运至陇西县经济开发区及城区污水厂处理。

    3.控制噪声污染。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玻璃切割边角料、不合格品、玻璃渣及沉渣集中收集后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隔热断桥铝、塑钢及不锈钢切割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硅酮胶、丁基胶空包装桶、废镀膜、废活性炭和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0年9月2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6622721    传真:0932-6622721

通讯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孵化中心13楼

邮编:74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