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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 : 2020-09-25  文章来源 : 陇西县农业农村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为了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城乡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我县实际,陇西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陇西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办法》),并经征求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送审稿)》,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办法》的依据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十五)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根据农村产权要素性质、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完善运行机制,实行公开交易,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根据农村产权要素性质、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完善运行机制,实行公开交易,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委员会,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

二、起草《办法》的必要性

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运营管理,逐步扩展交易品种,发挥好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市场化调节和配置功能。整合涉农各部门工作职能,授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承担8项农村产权交易事项,进一步规范现有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运作,搭建农村产权评估和担保平台。组建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配套细化陇西县农户宅基地(住房)使用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等农村产权交易品种管理办法,实行统一规范的业务受理、信息发布、交易签约、交易(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制度,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规范交易。

三、制定过程

原《陇西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于2017年4月25日第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7月12日起施行,通过2年试行后于2019年7月11日到期,经过试行,该办法起到了预期效果,到期后仍需继续施行,根据试行情况,结合当前实际,在原《陇西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的《陇西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本办法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进行了修改,修改完善后以函件的形式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各成员单位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法制股和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根据合法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的《陇西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经县政府2020年第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

四、重要条款解释

第三条:农村产权交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并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条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内所辖农村集体产权依法转让、拍卖、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交易的,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鼓励农民个人资产进场流转交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交易权益保障(二)农村集体产权的交易须经村民会议的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交易权益保障(四)交易收益按下列规定执行: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交易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和社会保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具体管理办法,按相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执行,依据甘肃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之第五资产管理第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参股、联营、股份合作等投资经营活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陇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cnlongxi.gov.cn/art/2020/9/30/art_9562_1448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