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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4日批复公告
 日期 : 2020-09-14  文章来源 :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2020年9月14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批准意见全文链接
  1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关于陇西正大药业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定环陇发[2020]235号2020.9.14陇西正大药业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房建设项目陇西正大药业有限公司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北侧陇西正大药业有限公司院内见附件

公告期:永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联系电话:0932-6622721(传真)邮箱:lxxhbjhpg@163.com

通讯地址:陇西县长安路孵化中心13楼  邮编:748100

定环陇发【2020】235号   关于陇西正大药业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