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规划纲要 历史规划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日期 : 2020-05-27  文章来源 :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陇西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陇政办发〔2020〕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陇西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陇西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全县城市居民住房建设、公共基础配套、重点服务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等需求,现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疫情防控自然资源政策支撑,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强化土地管理,科学编制,严密统筹,全面兼顾,重点保障,满足供给,全力支持战疫情保复工促生产稳增长工作,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有序、稳步、规范实施。

(二)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对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实行严格控制,在严格控制土地市场供应总量的前提下,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着力盘活存量土地,提高用地的准入条件和土地利用强度、投入强度以及产出强度,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3.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原则。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镇、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同时,尊重客观存在的土地适宜性,做到地尽其用。

4.供需平衡原则。按供需平衡的原则,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变化、储备土地情况等安排土地供应的数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等。供应总量与投资规模挂钩,供地结构与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挂钩、供地布局与区域经济政策挂钩,供地时序与土地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发展的冷热状况挂钩,使县域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达到动态平衡。

5.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原则。一方面,继续严格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另一方面,坚决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保障民生项目用地的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

二、编制依据

严格依据《陇西县“十三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陇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陇西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和年度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和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科学编制。

三、适用范围与期限

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期为期一年,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17个乡镇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均纳入本计划。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根据全县各类用地需求,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23.83公顷(新增224.23公顷,存量99.6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0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63.3公顷(新增39.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0.2公顷(新增21.3公顷);住宅用地29.8公顷(新增27.53公顷,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2.2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27.6公顷);公共服务用地49.53公顷(新增38.3公顷);城市道路用地12公顷(全部为新增);小城镇建设用地109公顷(新增65.7公顷);其它用地20公顷(全部为新增)。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住宅用地。2020年,全县计划供应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棚户区改造)29.8公顷。其中,房地产用地方面,经市场分析预测,按照商品住宅交易量与上市量1:1.2及上市量与土地供应量1:1.3的关系,根据城市建设规划,2020年新供普通商品房用地2.2公顷;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方面,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建设计划,2020年我县计划棚户区改造住房项目用地约27.6公顷。

2.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根据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和“一区四园”重点工业建设项目,2020年,全县工业用地需求为40.2公顷左右。根据项目分布,中药材循环经济产业园为28.8公顷,工业发展区用地11.4公顷。

3.公共服务及城市道路建设用地。根据《陇西县2020年城市(镇)建设计划》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需求,2020年全县公共服务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61.53公顷。其中,公共服务用地49.53公顷(医疗卫生用地2.3公顷),交通设施用地12公顷。

4.商服用地。围绕打造“中国药都”、陇中现代物流中心、世界李氏文化中心的目标定位,按照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和服务能力、全力打造甘肃省东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要求,2020年计划实施文体旅游产业、中医药仓储物流园项目等商服项目,用地面积63.3公顷。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根据全县“十三五”城乡建设规划和产业结构,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控制有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健全完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探索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建设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确保水、电、气、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和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民生建设用地要求。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科学规划用地,着力挖潜内涵,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工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供应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真正发挥土地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相关乡镇和部门应当及时向自然资源局提出计划修订申请,经县政府审核申报上级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实行适度弹性、滚动管理。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和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同时,在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要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三)完善土地储备开发模式,增强政府储备土地能力。深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土地储备开发模式,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性作用,探索土地一级开发的多种实施模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尽快增加政府土地储备量,优化土地储备组织机构,增强土地储备机构项目管理的能力,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

(四)推行网络监管模式,全面强化业务水平。2020年,全县土地供应数据全部纳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实行土地出让合同统一网上填报,统一审核,对全县土地的供应情况建设适时掌握和监控,确保全县土地市场秩序良好。同时,推行远程网络交易,实现全县域不同地区同步报价、同步竞买、统一时点成交的零距离网络交易,提供便捷的服务。

附件:1.陇西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2020年陇西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3.2020年陇西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附件链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