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原交警大队建设用地容积率的公示
位于陇西县巩昌镇东城路与崇文路交汇处西南侧的原交警大队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面积约4889.6平方米。为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推进我县老城区城市更新步伐,结合地块实际,并经我局组织专家对原交警大队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拟按程序对该地块容积率进行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地块容积率调整内容进行公示,拟将容积率由3.0调整至6.0。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可在(http://www.cnlongxi.gov.cn)网站登录进行浏览查看。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在公示期内,用地周边的单位和个人及社会各界如对本次规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我局(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公示期满后,我局将综合各方意见,作出是否给予调整容积率的决定。
联系单位: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2-6623309
联系地址: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孵化大楼9楼
电子邮箱:lxcjj2006@163.com
公示日期: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