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陇有关单位:
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定政发〔2017〕37号)和《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陇政发〔2017〕211号)精神,我县决定成立全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普查办是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开展全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办为临时机构,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主要职责为:负责拟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同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污染源普查相关的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全县污染源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普查档案和数据库;负责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核汇总工作;负责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和总结报告的编写以及成果开发应用建议;负责污染源普查联络工作、组织宣传培训;承担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主 任:张 晋 县环保局局长
副主任:张兴宗 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普查办设综合组、督办组、技术组、宣传组4个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选调工作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参加普查办工作。
1.综合组:主要负责制定规章制度、对外协调、文档管理及办公室事务性工作。
组 长:吕建雄 县环境监测站站长
成 员:张 力 县统计局统计业务员
苟巨龙 县环保局污控股干部
2.督办组:主要负责督促落实国家、省、市、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出的决议,负责牵头组织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负责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
组 长:张存柱 县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米 娜 县环保局环评股股长
陈 斌 县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
3.技术组:主要负责制定各类污染源普查方案,组织污染源普查相关培训、有关技术研究和实施污染源调查,负责污染源普查软件的应用、数据库汇总及管理、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制,提出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建议。
组 长:何彦军 县核与辐射站站长
副组长:陈亚雄 县环保局污控股股长
成 员:马 良 县环境监测站质控室主任
裴录萍 县环保局污控股干部
颉雪红 县环保局污控股干部
4.宣传组:主要负责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动员、舆情应对,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由县环保局办公室负责承担。
组 长:刘 珺 县环保局支部书记
成 员:李卫东 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朱龙龙 县环保局办公室干部
三、其他事项
被选调人员原则上在选调期间专职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被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在评选优秀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