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将甘肃虎泽环保危废固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废、固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进行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虎泽环保危废固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危废、固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甘肃虎泽环保危废固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一期)位于陇西县云田镇三十里铺村,租用陇西新意达矿石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项目占地9672.13m2(14.50亩),建筑面积为7949.58 m2,硬化面积5370.96 m2;拟建综合办公楼一座,2层,建筑面积为1224.80m2;1#综合车间,1层,建筑面积为4023.0m2;2#综合车间,1层,建筑面积为1904.46m2;燃气锅炉房一座,1层,建筑面积为202.12m2;
项目采用铝灰筛分—脱氟工艺,对铝灰中的金属铝进行回收与对二次铝灰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其中铝灰筛分主要进行二次球磨与筛分,筛上物为回收的金属铝,对筛上物进行熔炼、净化、铸锭,筛下物为二次铝灰。对二次铝灰采用湿法工艺,降低二次铝灰氟元素的含量,以满足瓷砖烧制的原料要求。项目(一期)建设规模设计除氟铝灰1.08万t/a(干基),无氟铝锭1200t/a。项目总投资3128.69万元。
二、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废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是脱氟工序用水经离心甩干后回用于生产过程,配套建设有一座200m3的循环水池,生产用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现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中的标准限值后全部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⑵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铝灰二次球磨、筛分、回转窑烘干与熔炼等环节产生的粉尘,设计在车间的各产尘点配置局部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捕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废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球磨机、筛分机及灰仓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项目烘干回转窑、熔炼炉和保温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有色金属熔炼炉二级标准;
⑶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风机、球磨机、筛分机等,对噪声较高的风机,拟采取安装消音器、设置于单独的风机室内等措施进行消音减噪,对球磨机等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基础减振等措施以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排放情况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灰和生活垃圾。
除尘灰:项目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二次铝灰),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48,项目产生二次铝灰经脱氟工艺脱氟后,暂存与堆场作为瓷砖烧制原料外售;脱氟产生的氟化钙作为金属冶炼助溶剂进行外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采取垃圾桶定点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陇西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三、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甘肃虎泽环保危废固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废、固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选址合理。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措施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⑴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甘肃虎泽环保危废固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查阅报告书简本,亦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建设单位:甘肃虎泽环保危废固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云田镇农机站院内
联系人:黎渊 联系电话:1399325915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419室
邮编:211802 联系人:邹丹妮
联系电话:025-84650067 电子邮箱:1639432305@qq.com
⑵本次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居住或工作在项目周边的公众、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以及本行业专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③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④对本环评的环境影响结论是否认可;⑤该项目在生产运行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⑥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⑦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甘肃虎泽环保危废固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公 示 时 间: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