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2016年12月2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汪兴龙同志任县人社局副局长、县劳务办主任,免去县政府督查室正科级督查员职务;
贾文国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吕军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兼);
张建勋同志任县旅游局局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李氏文化研究开发中心)主任;
王彦军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副局长;
黄建军同志任县苗圃副主任;
张建忠同志任县劳务办副主任;
张万良同志任县保健局局长(副科级);
汪锋同志任文峰卫生院院长(副科级);
曲敬仁同志任县中医药产业发展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谢静谊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稽查局主任科员;
师平同志任县信访局主任科员;
卢建英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副局长职务;
张随刚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副主任科员;
郑陇生同志任县拘留所所长(正科级),免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马世奎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免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军同志任县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免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亚军同志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免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仲良同志任县公安局首阳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免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宋成峰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正科级),免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陈平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朱宏刚同志任县公安局云田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安国义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姬晓龙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水晶同志任县公安局福星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建军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荣同志县基建审核中心主任职务。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6日